9月開始,中國也將首次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交換。交換后,中國稅務機關或會重點針對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個人賬戶等開展稅務稽查。高凈值人士面對的風險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個風險是:資金是怎么出境的;
第二個風險是:錢是怎么掙的;
第三個風險是:在境外的這些錢需要交多少稅。
哪些金融賬戶信息屆時會交換回內地?
CRS規定,公司等實體賬戶余額超過25萬美元、個人賬戶余額100萬美元起,需要報送信息。換句話說CRS主要針對富人們。
哪些金融信息會被呈報和交換回來呢?
在香港CRS框架下,既包括內地人賬戶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居留司法管轄區、稅務編號、出生日和出生地等;又包括賬戶詳情,如賬戶編號、結余、類現金資產、利息、股息等幾乎所有賬戶信息紀錄。
個人賬戶信息交換給哪個國家。這取決于金融機構判定賬戶持有人為哪一國的稅務居民。如果金融機構將賬戶持有人判定為中國稅務居民,那么該賬戶的相關信息都將會交換至中國。
稅務居民的官方定義: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應認定為中國稅收居民。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所謂習慣性居住,是判定納稅義務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標準,不是指實際居住或在某一個特定時期內的居住地。
也就是說,如果高凈值人士在境外開戶時留存的身份證明是中國護照,那么該賬戶就是CRS標準下首當其沖的交換目標。中國護照雖然只能證明該賬戶持有人是中國公民,但是在中國現行護照辦理制度下,中國護照的辦理需要提交戶口本,身份證等信息,也就間接表明了中國護照的持有人是在中國擁有戶籍和住址的。也就證明了中國護照持有人是中國的稅務居民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對于使用中國護照在境外開設的賬戶,其相關信息是會被交換回中國的。
通過護照的判斷稅務居民的方式只是CRS“標識”測試的其中一種,大多數國家的金融機構對于判定賬戶持有人的稅務居民身份時,采用的是居住地測試,和一系列“標識”測試來進行判斷。
所謂居住地測試,顧名思義是根據賬戶持有人在金融機構留存的居住地址信息。“標識”測試則包括一系列信息細節的測試,包括前面提到的護照,身份,電話和通訊地址等。許多高凈值人士從去年開始就陸陸續續收到銀行寄送的稅務居民身份聲明表格。表格中通常要求客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通訊地址,居住地址等。這些都是“標識”測試參考的依據。
信息報送去向
根據該非稅務居民在開戶時所用的身份證件和填報的稅務所在地,常見的需要被披露的個案有以下四種:
普通個人在境外開立金融賬戶
例:A先生為中國國籍內地居民,無香港臨時身份證,在香港使用內地居民身份證、通行證開戶,則銀行將認定A先生為非稅務居民,會將A先生的賬戶信息報送給香港稅局,再由香港稅局保送給中國稅務局。
企業在境外開立金融賬戶
例:B公司為中國內地注冊公司,在香港某銀行開立了賬戶。銀行會判斷該企業為「非稅務居民企業」,從而會將該賬戶信息披露給中國內地稅務機關。
消極非金融機構在境外開戶
例:C先生為中國國籍內地居民,在國內有貿易公司,同時也是一家BVI公司的控制人,該BVI公司在香港某銀行開立了賬戶。那么銀行將視該BVI公司為「消極非金融機構」。這種情況下,銀行不僅將該賬戶信息披露給英屬維京群島,也會將該賬戶信息披露給實質控制人所屬地區的稅務機關。
信托計劃結合大額保單:取決于信托類型。
一般有詳細的財產分配計劃的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都面臨被披露。若采用任意酌情權信托,利用借貸形式分配財產予受益人,則不會被披露。
受到CRS 影響的人士,不單單是中國稅務居民在境外持有海外賬戶這種情況。一些移民去了其他國家,同時在中國境內持有金融賬戶的人士也會受到影響。比如像加拿大,早年移民前往加拿大的人士,很多人都存在不向加拿大政府申報個稅,不申報其中國資產這樣的情況。個別人士甚至在加拿大開著豪車領政府補貼,這些情況都屢見不鮮。從今年9月1日以后,由于CRS的實施,并且中國和加拿大匹配了交換關系,所以加拿大稅務居民在中國境內擁有25萬美元以上的金融賬戶都將會被交換至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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